档案(档案的拼音)
档案,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、军事、外事、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。
类似大信封,一般,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 社会活动 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。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[1]。我国古代的档案,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。 商代 称为“册”, 周代 叫作“中”,秦汉称作“典籍”,汉魏以后谓之“ 文书 ”、“ 文案 ”、“ 案牍 ”、“ 案卷 ”、“ 簿书 ”,清代以后多用“档案”,现统一称作“档案”。
档案的外观是一本册子或是一个袋子,里面装有纸质文件。档案是记录有以往履历的文字和收集了过去事件的原始文件,资料的统称,一般装订成册或集中存放于专用档案袋里,比如个人人事档案,里面即有各个时期的履历表,任职任命文件,职称评聘文件,入党入团志愿书,也有处分记录或通报,立功表彰决定等。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种类型。
档案就是一个人从小到大的简历,装到一个档案袋里面
档案从起源到今天,经过了几千年历史,但“档案”一词使用的历史却并不久远。 关于“档案”一词,明朝以前还未见到,各朝的称谓也不相同。商代称“册”、周代称“中”、秦代称“典籍”、汉魏以后称“文书”、“文案”、“案牍”、“簿书”等。
根据现有史料,“档案”一词,最早见于清代。现存清代档案康熙十九年(1680年)的《起居注》中出现了“档案”一词。有关它的文字表达最早见于杨宾所著的《柳边记略》(约成书于清康熙四十六年)中。该书载:“边外文字,多书于木,往来传递者曰牌子,以削木片若牌故也;存储年久者曰档案,曰档子,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。
然今文字书于纸者,也呼为牌子、档子矣。”
“档”字,《康熙字典》解释为“横木框档”,就是木架框格的意思;“案”字,《说文解字》解释为“几属”就是象小桌子一类的东西。
由此引申,又把处理一桩事件的有关文件叫做一案,并统称收存的官方文件为“案”或“案卷”。“档”和“案”连用,就是存入档架的案卷,档案一词,历经三百多年,一直延续使用,现已成为一个科学概念,它的定义仍是原义的深化和发展。